妊娠期梅毒可通过青霉素治疗、定期血清学检测、胎儿监测、性伴侣同步治疗、新生儿预防性治疗等方式干预。妊娠期梅毒通常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或胎儿先天性梅毒。
妊娠期梅毒首选青霉素注射治疗,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可有效穿透胎盘屏障杀灭梅毒螺旋体。对青霉素过敏者需在医生监督下进行脱敏治疗后使用。治疗期间可能出现吉海反应,表现为发热、宫缩等,需密切观察。完成全程治疗后需通过非螺旋体抗体滴度检测评估疗效。
确诊后需每4周进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滴度监测,直至分娩。抗体滴度下降4倍以上提示治疗有效,若未达标需考虑再治疗。分娩前应重复检测以确保无活动性感染。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和晚期各进行一次梅毒筛查,高危人群需增加检测频率。
孕18周后需通过超声评估胎儿生长指标、胎盘厚度及肝脾肿大等先天性梅毒征象。多普勒超声可检测胎儿贫血情况。发现胎儿异常时需联合产科与感染科会诊,严重病例可能需提前终止妊娠。产后需采集脐带血进行梅毒特异性IgM抗体检测。
所有近期性接触者均需接受梅毒筛查与预防性治疗,使用苄星青霉素肌注。治疗期间禁止无保护性行为直至双方完成治疗且血清学转阴。未治疗的性伴侣可能导致孕妇重复感染,增加胎儿垂直传播风险。需提供性病预防指导并建议使用避孕套。
母亲未完成规范治疗或血清学未转阴时,新生儿需预防性注射青霉素。出生后应检测IgM抗体、长骨X线及脑脊液检查。无症状新生儿需随访至18个月,每3个月复查血清学直至抗体转阴。母乳喂养不是禁忌但需确保母亲无乳房梅毒皮损。
妊娠期梅毒患者应保证充足营养摄入,增加优质蛋白和铁剂预防贫血。避免吸烟饮酒等损害免疫功能的行为,保持会阴清洁。治疗期间出现宫缩频繁、胎动减少等异常需立即就医。产后42天需复查血清学,后续每3个月随访直至抗体滴度持续下降。所有治疗需在传染病专科医生指导下完成,不可自行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