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骨化醇和骨化三醇不完全相同,两者均为维生素D活性代谢物,但化学结构、代谢途径及适应症存在差异。
阿法骨化醇为1α-羟基维生素D3,需经肝脏羟化激活;骨化三醇为1,25-二羟基维生素D3,是直接活性形式。
阿法骨化醇需在肝脏转化为骨化三醇生效,骨化三醇无须代谢转化即可直接作用于靶器官。
阿法骨化醇适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维生素D缺乏,骨化三醇用于甲状旁腺功能减退及严重肾性骨病。
骨化三醇因直接起效更易引发高钙血症,阿法骨化醇代谢过程相对可控,但均需严格监测血钙水平。
使用维生素D制剂需遵医嘱定期复查血钙、尿钙及肾功能,避免与含钙制剂联用增加不良反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