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手术时机通常选择在妊娠中期(孕14-27周),此时胎儿器官发育基本完成且子宫敏感性较低,需综合评估孕妇甲状腺功能状态、药物控制效果及手术必要性。
妊娠14-27周是相对安全窗口期,胎儿畸形风险较孕早期显著降低,同时子宫体积未达孕晚期水平可减少手术刺激导致的早产风险。
当抗甲状腺药物无法有效控制症状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需考虑手术,可能与药物过敏、肝功能损害等因素有关,表现为心悸、体重持续下降等症状。
巨大甲状腺肿压迫气管或食管导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时需手术干预,通常与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癌等病因相关。
既往有甲状腺危象病史或妊娠期反复出现高热、心动过速等危象前兆症状时,预防性手术可降低母婴死亡率。
术前需由内分泌科与产科联合评估,术后密切监测胎儿情况及甲状腺功能,避免高代谢状态对妊娠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