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糖耐量试验的方法主要包括空腹采血、口服葡萄糖溶液、定时采血检测血糖值,诊断标准依据空腹血糖及服糖后2小时血糖值。
受试者需空腹8-12小时,首次静脉采血检测空腹血糖,随后5分钟内饮用含75克无水葡萄糖的300毫升溶液,从饮糖水第一口开始计时,分别于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采血检测血糖。
空腹血糖≥7.0毫摩尔/升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升可诊断糖尿病;空腹血糖6.1-6.9毫摩尔/升为空腹血糖受损;2小时血糖7.8-11.0毫摩尔/升为糖耐量异常。
试验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与活动量,试验期间禁止吸烟、进食及剧烈运动,妊娠期妇女采用100克葡萄糖负荷量,儿童按1.75克/公斤体重计算葡萄糖用量。
该试验能早期发现糖代谢异常,尤其适用于空腹血糖正常但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对妊娠糖尿病筛查及糖尿病前期诊断具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