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女性糖尿病患者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及孕期严格控糖。生育可行性主要与血糖控制水平、并发症程度、孕期管理、医疗团队支持等因素有关。
妊娠前3个月需将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6.5%以下,持续高血糖可能增加胎儿畸形风险。建议通过胰岛素泵或长效胰岛素调整治疗方案。
合并视网膜病变或肾病者需专科评估,重度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可能需激光治疗后再妊娠。尿蛋白超过1克/日者妊娠风险较高。
孕中晚期胰岛素需求量可能增加2-3倍,需每周监测血糖。可选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孕期安全制剂。
需内分泌科、产科、营养科联合管理,妊娠32周起每周进行胎儿监护。分娩方式根据胎儿大小及母体状况决定。
计划妊娠前应进行全面并发症筛查,孕期坚持每日7次血糖监测,分娩后注意调整胰岛素用量。哺乳期可继续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