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跟骨骨折的伤残等级通常为八级至十级,具体等级需根据骨折严重程度、愈合情况及功能障碍综合评定。
伤残等级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需结合骨折类型、关节功能丧失程度及是否遗留畸形愈合等因素判定。
开放性骨折、关节面塌陷超过2毫米或跟骨宽度增加超过1厘米等情况可能提高伤残等级。
足部负重疼痛、距下关节活动度丧失超过50%或行走能力受限会直接影响评级结果。
需在临床治疗终结后3-6个月,由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影像学检查和功能评估出具正式报告。
建议患者在骨折愈合稳定后及时进行伤残鉴定,并保留完整诊疗记录作为评估依据,康复期可配合物理治疗改善关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