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胃的指征主要包括急性口服中毒、部分药物过量及胃内容物滞留,禁忌症涉及食管狭窄、腐蚀性毒物中毒、严重心肺疾病等。洗胃操作需严格评估患者情况,避免二次损伤。
口服毒物1-2小时内需紧急洗胃,常见于农药、镇静类药物中毒,可清除未吸收毒物。操作中需监测生命体征,使用生理盐水或温水反复冲洗。
幽门梗阻或肠麻痹导致胃扩张时,洗胃可缓解压力。治疗需联合胃肠减压,禁用催吐法,避免误吸风险。
强酸强碱中毒时洗胃可能加重食管穿孔,临床以中和剂治疗为主。伴随剧烈腹痛需警惕消化道穿孔。
严重心律失常或呼吸衰竭患者禁忌洗胃,操作可能诱发心跳骤停,需优先稳定循环呼吸功能。
洗胃后须禁食4-6小时,逐步过渡至流质饮食,监测电解质平衡及有无消化道出血征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