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骨折的伤残等级通常为九至十级,具体等级需根据骨折类型、愈合情况及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评定,主要影响因素有骨折部位、愈合后关节活动度、是否遗留慢性疼痛等。
足部跖骨或趾骨骨折愈合良好者多评为十级,距骨、跟骨等承重骨骨折可能影响行走功能,可能评为九级。
骨折愈合后踝关节或足部小关节活动受限超过25%,可能符合九级标准;未达此程度者多为十级。
骨折愈合后持续存在中度以上疼痛,影响日常活动者可能上调至九级,偶发轻微疼痛不影响评级。
遗留明显跛行、需辅助器具行走等持续功能障碍可能评为九级,短期功能障碍恢复后多评为十级。
建议携带完整病历资料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专业伤残等级评定,日常需避免患肢过度负重,遵医嘱进行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