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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过期后不建议继续服用,可能因药物成分失效或变质引发不良反应。过期药物可能失去原有疗效,甚至产生有害物质,导致胃肠不适、过敏反应或其他健康风险。
感冒清热颗粒属于中成药,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可能发生化学变化,如挥发油挥发、药材霉变等。药物稳定性下降后,不仅无法缓解感冒症状,还可能刺激胃肠黏膜,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部分患者服用过期药物后,可能因微生物污染引发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瘙痒、红肿或呼吸困难。药物储存不当导致吸潮结块时,更易滋生细菌或霉菌,增加中毒风险。药物过期后可能与其他成分发生反应,生成未知化合物,对肝肾等器官造成潜在损害。
若误服过期感冒清热颗粒,建议立即停止用药并观察身体反应。可适量饮用温水促进代谢,出现轻微不适时可暂时休息。如发生持续腹痛、皮疹、头晕等明显症状,需携带药品包装及时就医,向医生说明服药时间和剂量。日常应定期清理家庭药箱,将过期药物投放到指定回收点,避免误服或环境污染。购买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阴凉干燥处保存药物,拆封后尽快使用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