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人用过的东西应该怎么处理

结核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可通过高温消毒、紫外线照射、化学消毒剂处理、专业医疗废弃物回收、单独清洗等方式处理。结核分枝杆菌对理化因素抵抗力较强,需针对性消毒才能有效阻断传播。
耐热物品可通过煮沸或蒸汽消毒处理。棉织品、餐具等置于100℃沸水中持续煮沸15分钟以上,可彻底杀灭结核分枝杆菌。金属器械建议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在121℃下处理20分钟。高温消毒需确保物品完全浸没且达到规定时长。
书籍、家具等不耐热物品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需使用波长253.7纳米的医用紫外线灯,近距离直接照射物品表面30分钟以上,照射时注意翻动物品确保各面均被覆盖。紫外线对阴影处杀菌效果有限,需配合其他消毒方式。
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处理。有效氯浓度达到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体表面,保持湿润状态15分钟;0.5%过氧乙酸溶液喷洒后作用30分钟。消毒剂需现配现用,金属物品消毒后需用清水擦拭以防腐蚀。
痰液污染严重的纸巾、口罩等应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密封包装,标注"感染性废物"标识,交由专业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高温焚烧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衣物床单等纺织品需与其他家庭成员物品分开清洗。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再使用60℃以上热水配合洗衣剂常规洗涤。无法高温洗涤的化纤织物可添加衣物专用消毒剂浸泡处理。清洗后建议阳光下暴晒6小时以上。
结核病人居住环境应保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30分钟。日常接触物品每周至少消毒1次,分泌物污染物品需随时消毒。家庭成员处理污染物时应佩戴N95口罩和橡胶手套,操作后规范洗手。餐具建议专人专用,使用后立即消毒。康复期患者物品仍需持续消毒3个月,直至痰菌检查连续3次阴性确认无传染性。合理消毒配合规范治疗可有效阻断结核病传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