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药酒时禁止放入川乌和草乌。川乌和草乌含有乌头碱等剧毒成分,可能引发心律失常、呼吸麻痹等严重中毒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川乌和草乌中的乌头碱毒性极强,口服少量即可导致中毒,症状包括口舌麻木、呕吐、心悸,严重时出现休克或死亡。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禁止将川乌、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私自添加属于违法行为。
临床使用的制川乌需经专业减毒炮制,且须由中医师严格辨证后开具处方,自行炮制无法控制毒性残留。
如需保健药酒,可选择枸杞、当归等安全药材,但建议在中医师指导下配制,避免混用有毒药材。
出现中毒症状须立即就医,日常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规药酒,切勿自行使用毒性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