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心脏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乘坐飞机,具体需根据心功能分级、近期症状及医生评估决定。影响因素主要有飞行时长、舱内气压变化、应急医疗条件、患者活动能力。
心功能I-II级患者经医生评估后通常可乘机,III-IV级患者需携带便携式氧气并避免长途飞行。飞行可能加重心肌缺氧风险。
半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心绞痛或不稳定心律失常者不宜飞行。气压变化可能导致冠状动脉痉挛,需稳定3-6个月后再评估。
建议携带硝酸甘油片、阿司匹林等急救药物,登机前向航空公司报备病史。选择过道座位便于活动,每1小时起身活动下肢。
机舱低氧环境可能诱发肺动脉高压,慢性心衰患者需提前进行低氧耐受测试。建议飞行期间限制钠盐摄入,避免体液潴留。
乘坐飞机前应完成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备好中英文病情说明。飞行中如出现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立即联系机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