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根据血糖异常程度及出现时间分为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PGDM)两类,分级标准主要依据空腹血糖、餐后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水平。
妊娠24-28周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或餐后1小时血糖超过10.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8.5mmol/L可确诊。
妊娠前已确诊糖尿病或妊娠早期空腹血糖超过7.0mmol/L或随机血糖超过11.1mmol/L,伴典型糖尿病症状即可诊断。
根据血糖达标情况分为控制良好(80%以上血糖值在目标范围)、控制一般(50-80%达标)和控制差(低于50%达标)。
依据是否出现酮症酸中毒、胎儿生长受限等并发症分为低危、中危和高危三级,高危需立即住院治疗。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饮食调整和适量运动,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