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检查时间可能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指数、既往妊娠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影响。
35岁以上高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初次筛查,高龄妊娠会显著增加胰岛素抵抗风险。
孕前体重指数超过25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进行基线血糖检测,肥胖是妊娠期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
曾有妊娠期糖尿病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应在孕早期即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直系亲属患2型糖尿病者需增加筛查频率,这类孕妇可能存在β细胞功能遗传缺陷。
建议所有孕妇在孕中期规范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筛查期间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人为干扰结果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