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的激素替代治疗时机主要取决于病因分类、症状严重程度及实验室指标,通常建议在确诊原发性甲减、亚临床甲减伴明显症状或妊娠期甲减时启动治疗。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超过10mIU/L或存在甲状腺肿大、血脂异常等并发症时需立即启动左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常用药物包括左甲状腺素钠片、甲状腺片、碘塞罗宁。
促甲状腺激素在4.5-10mIU/L且伴有疲劳、体重增加等症状,或合并心血管疾病高危因素时建议治疗,药物选择与原发性甲减相同。
妊娠期发现促甲状腺激素超过妊娠特异性参考值上限须立即治疗,左甲状腺素剂量需较非妊娠期增加20%-30%,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调整药量。
甲状腺全切或近全切术后4-6周需评估甲状腺功能,若促甲状腺激素持续升高即开始替代治疗,药物剂量根据体重计算初始用量。
甲减患者需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避免高纤维食物影响药物吸收,治疗期间出现心悸、多汗等过量症状应及时就诊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