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衰竭可通过病因治疗、器官支持、药物治疗、替代治疗等方式干预。器官衰竭通常由慢性疾病急性加重、严重感染、创伤、中毒等原因引起。
控制原发疾病是核心措施,如心衰患者需纠正心律失常,肾衰患者需解除尿路梗阻。针对感染性休克需使用抗生素,中毒患者需清除毒物。
呼吸衰竭需机械通气,循环衰竭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压,肝衰竭需人工肝支持。重症监护病房可提供多器官功能监测与生命支持。
根据器官损伤类型选用特定药物,如多巴酚丁胺改善心功能,乙酰半胱氨酸保护肝功能,利尿剂缓解肾水肿。需严格监测药物代谢情况。
终末期器官衰竭需考虑肾脏替代、体外膜肺氧合等临时支持,或器官移植等根治手段。移植后需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预防排斥反应。
器官衰竭患者需严格限制水钠摄入,保证优质蛋白供给,避免剧烈活动加重器官负担,定期监测各项生化指标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