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监测频率一般为每天1-4次,实际间隔需根据{血糖控制目标}、{用药方案}、{疾病阶段}、{个体差异}等因素调整。
血糖达标且稳定者可每周监测2-3天;未达标或调整治疗方案者需每日监测空腹及餐后血糖,必要时增加夜间监测。
使用胰岛素者需每日监测3-4次;口服降糖药者可每周监测2-3次空腹及餐后血糖;基础胰岛素联合口服药者需监测空腹及晚餐前血糖。
初诊或血糖波动大时需短期强化监测;妊娠期糖尿病需每日监测空腹及三餐后血糖;围手术期需每4-6小时监测一次。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者需加强餐后监测;老年患者可适当减少频次;出现低血糖症状需立即复测并记录诱因。
建议采用标准化血糖仪测量指尖血,记录监测结果并定期复诊,医生会根据数据动态调整监测频率与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