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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27周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仅在胎儿严重畸形或孕妇生命受威胁等极端情况下经专业评估后可考虑医学指征引产。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妊娠28周后禁止终止。
孕27周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此时终止妊娠属于晚期引产,需由产科医生团队严格评估指征。常见医学指征包括胎儿严重染色体异常、重大结构畸形或孕妇合并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手术需在具备新生儿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采用药物引产结合清宫术,过程存在大出血、感染、羊水栓塞等风险。
非医学需求的社会因素引产在法律和伦理层面均不被允许。此阶段胎儿各器官基本发育完成,引产可能导致严重心理创伤。若因特殊困难需终止妊娠,须经省级医疗专家委员会审批,提供遗传诊断报告等完整医学证明文件。
建议孕妇及家属与产科医生充分沟通,全面了解风险与替代方案。对于意外妊娠或经济困难等情况,可寻求正规医疗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帮助,我国有完善的出生缺陷救助制度和慈善帮扶渠道。保留完整产检记录,必要时可申请多学科会诊评估胎儿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