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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对眼多数属于生理性斜视,通常无需立即治疗。婴儿对眼可能由眼肌发育不成熟、遗传因素、屈光不正、神经系统异常等原因引起。
1、眼肌发育不成熟婴儿眼外肌协调能力较弱可能导致暂时性对眼,多数随年龄增长自然改善,家长需定期观察眼球对称性。
2、遗传因素家族中有斜视病史可能增加婴儿对眼概率,建议家长在6月龄后仍未改善时进行专科检查。
3、屈光不正高度远视可能引发调节性内斜视,需通过散瞳验光确诊,可使用阿托品滴眼液进行睫状肌麻痹检查。
4、神经系统异常脑瘫等神经系统疾病可能伴随眼位异常,表现为持续性对眼合并运动障碍,需神经科与眼科联合评估。
建议家长在婴儿4月龄后仍持续出现对眼时就诊,避免强光刺激并保持玩具距离30厘米以上,定期进行视力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