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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肌瘤合并妊娠时是否需要终止妊娠及手术时机,需根据肌瘤大小、位置、症状及胎儿状况综合评估,通常建议在孕早期或孕中期由妇科医生制定个体化方案。
1、孕早期评估孕12周前经超声确认肌瘤对妊娠影响,若肌瘤直径超过5厘米或位于黏膜下引起出血,可能建议终止妊娠并行肌瘤剔除术。
2、孕中期干预孕13-24周若出现肌瘤红色变性、剧烈腹痛或胎儿生长受限,需在稳定母体状况后考虑手术,此时子宫肌层厚度适宜手术操作。
3、紧急情况处理妊娠期发生肌瘤蒂扭转或坏死感染时,无论孕周均需急诊手术,但孕28周后优先考虑保胎治疗。
4、分娩期决策孕晚期无症状者可尝试阴道分娩,若肌瘤阻塞产道或导致宫缩乏力,需剖宫产同时行肌瘤剔除,但需警惕产后出血风险。
合并子宫肌瘤的孕妇应增加产检频率,避免剧烈运动,出现持续腹痛或阴道流血时立即就医,营养补充以铁剂和优质蛋白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