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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放疗后头晕是常见的反应,通常属于正常现象。头晕可能与放疗引起的脑组织水肿、神经功能暂时性紊乱或药物副作用有关。
放疗过程中,高能射线可能对脑部血管和神经产生刺激,导致局部微循环障碍或炎症反应,从而引发头晕。这种症状多表现为轻度头昏、站立不稳或短暂视物旋转,常在放疗后1-2周内逐渐减轻。部分患者可能伴随轻微恶心或乏力,但通常不影响日常生活。适当休息、保持充足水分摄入、避免突然改变体位有助于缓解症状。
若头晕持续加重或出现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意识模糊等症状,需警惕放射性脑损伤或颅内压升高等并发症。少数患者可能因个体差异对放射线敏感,或合并贫血、前庭功能障碍等基础疾病,导致头晕症状迁延不愈。此时需通过头颅核磁共振检查排除脑水肿进展或肿瘤复发等情况。
建议放疗期间保持规律作息,避免强光噪音刺激,进食易消化食物。可记录头晕发作频率和持续时间,复诊时向医生详细描述症状特征。若头晕影响行走安全,须有家属陪同活动,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改善微循环药物或止晕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