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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第一次B超通常在停经6-8周进行,主要用于确认宫内妊娠、胎心胎芽情况,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妊娠反应、既往孕产史等因素影响。
月经周期规律者多在停经7周左右检查,周期较长或排卵延迟者建议推迟至8周后,避免因孕周过小看不到胎心而重复检查。
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时,需提前至6周左右检查,排除宫外孕或先兆流产,若无不适症状可按常规时间检查。
有宫外孕、葡萄胎或反复流产史者,建议在停经5-6周尽早检查,明确孕囊位置及胚胎活性,便于早期干预和保胎治疗。
通过体外受精等辅助技术怀孕者,通常按移植胚胎类型计算孕周,建议在移植后28-30天进行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儿数量。
检查前无须空腹,适度充盈膀胱有助于观察子宫附件,穿着宽松衣物方便检查,若有出血或剧烈腹痛需随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