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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无须接种乙肝疫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提示已感染乙肝病毒,接种疫苗无法清除病毒,主要干预措施包括定期监测、抗病毒治疗、肝功能保护及并发症预防。
需每3-6个月检查乙肝病毒DNA载量、肝功能及肝脏超声,评估病毒复制活跃度和肝脏损伤程度。
当病毒DNA阳性且转氨酶异常时,可遵医嘱使用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核苷类似物抑制病毒复制。
避免饮酒和肝毒性药物,适当补充水飞蓟素等护肝成分,减轻肝细胞炎症反应。
通过甲胎蛋白检测和影像学筛查肝癌,对肝硬化患者需监测门静脉高压相关症状。
建议保持规律作息与均衡饮食,避免高脂食物,接种甲肝疫苗以预防重叠感染,所有治疗需在感染科或肝病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乙肝抗病毒治疗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受到病毒载量、肝功能指标、治疗方案、耐药性监测等因素的影响。
治疗初期需每3个月检测HBV-DNA水平,病毒抑制稳定后可延长至6个月。若出现反弹需调整检测频率。
ALT、AST等酶学指标需定期监测,异常升高可能提示药物性肝损伤或病毒活动,需结合其他检查综合评估。
使用恩替卡韦、替诺福韦等一线药物时,复查间隔相对固定;若采用干扰素治疗需增加血常规等附加检查频率。
长期服药者每年应进行耐药基因检测,发现耐药突变需及时更换替比夫定、丙酚替诺福韦等替代药物。
复查期间应保持规律作息,避免饮酒和高脂饮食,出现乏力、黄疸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