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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可以引产,但需在医生评估肝功能及病毒载量后谨慎操作,引产方式主要有药物引产、手术引产两种。
适用于孕周较小且肝功能稳定的患者,常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需监测凝血功能及病毒活动情况。
孕周较大或药物引产失败时采用,需选择具备传染病处置资质的医疗机构,术中需加强器械消毒和医护防护。
需评估乙肝病毒DNA载量、转氨酶水平及凝血功能,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患者引产风险显著增加。
引产后仍需完成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和疫苗联合接种,避免病毒通过产道或血液暴露传播。
引产前后应持续监测肝功能,避免使用肝毒性药物,术后建议营养支持并定期复查乙肝两对半及病毒载量。
乙肝阴转阳可能由病毒再激活、隐匿性感染、检测误差、免疫抑制等原因引起,可通过抗病毒治疗、定期监测、免疫调节、生活方式干预等方式控制。
既往感染后病毒未完全清除,在免疫力下降时重新复制。表现为肝功能异常、乏力等症状,需使用恩替卡韦、替诺福韦、干扰素等抗病毒药物。
血液中检测不到病毒DNA但肝组织存在低水平感染。可能与乙肝表面抗原变异有关,需通过肝活检确诊,治疗选用聚乙二醇干扰素联合核苷类似物。
不同试剂灵敏度差异或窗口期导致假阴性。建议重复检测乙肝两对半和HBV-DNA,排除误差后无需特殊治疗。
使用激素或化疗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受损。常见于肿瘤或自身免疫病患者,需预防性使用拉米夫定并监测病毒载量。
保持规律作息,避免饮酒,每3-6个月复查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出现黄疸、腹胀等症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