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回答 | 52次阅读
肠胃炎可能会引起发热症状。肠胃炎通常由病毒、细菌感染等因素引起,发热是常见的伴随症状之一。
病毒性肠胃炎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患者可能出现低热或中度发热,体温通常在37.5-38.5摄氏度之间。这类发热多由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病原体刺激免疫系统所致,常伴有腹泻、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发热持续时间较短,多数在1-3天内自行消退。细菌性肠胃炎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感染时,发热可能更为明显,体温可达39摄氏度以上,且持续时间较长。这类感染往往伴有黏液血便、腹痛等症状,需要及时就医进行抗感染治疗。
部分特殊人群如婴幼儿、老年人或免疫力低下者,肠胃炎引起的发热症状可能更为严重。婴幼儿由于体温调节功能不完善,可能出现高热惊厥;老年人则可能因发热导致脱水加重。某些寄生虫感染引起的肠胃炎也可能出现长期低热,需要实验室检查确诊。极少数情况下,肠胃炎可能合并其他系统感染,导致持续高热不退,这种情况需要立即就医排查。
出现肠胃炎伴随发热时,应注意补充水分和电解质,避免脱水加重。体温超过38.5摄氏度可考虑物理降温,但不要自行使用退热药物掩盖症状。若发热持续超过3天或出现精神萎靡、尿量减少等表现,应及时就医明确病因。医生可能会根据病情开具蒙脱石散、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等药物对症治疗,细菌感染时可能需要使用头孢克肟颗粒等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