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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易激综合征如何确诊

肠易激综合征属于一种肠道的功能性病变,需要通过X线的钡餐灌肠以及结肠镜的检查,观察结肠内黏膜是否有异常,必要时,也可能需要做活检的检查。同时,也可能需要做肠道的动力检查以及压力的测定。如果通过上述检查都没有明显的异常,但是患者又出现反复的慢性腹痛以及便秘等症状时,要考虑有肠易激综合征的可能。同时也需要结合患者的疾病临床表现来诊断,该疾病典型的临床表现是反复的持续腹痛,并且伴有大便次数、大便性状的改变。

消化内科肠道功能紊乱和肠易激综合征区别在哪儿

陈国栋
陈国栋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肠道功能紊乱与肠易激综合征的主要差异在于病因、症状特征及诊断标准。肠道功能紊乱是广义的胃肠功能障碍统称,而肠易激综合征是特定功能性肠病,需符合罗马IV诊断标准。

1、病因差异

肠道功能紊乱可能由饮食不当、精神压力、感染后胃肠敏感等非特异性因素引发。肠易激综合征则与内脏高敏感性、脑-肠轴失调、肠道菌群紊乱等病理机制明确相关,部分患者存在遗传易感性。

2、症状特点

肠道功能紊乱表现为间歇性腹胀、排便习惯改变等非特异性症状。肠易激综合征需满足反复腹痛伴排便习惯改变持续3个月以上,且排便后腹痛缓解,症状分腹泻型、便秘型及混合型。

3、诊断标准

肠道功能紊乱无统一诊断标准,需排除器质性疾病。肠易激综合征需符合罗马IV标准:腹痛每周至少1天,持续3个月,且与排便频率或性状改变相关,同时排除炎症性肠病等器质病变。

4、检查要求

肠道功能紊乱可能仅需基础粪便检查。肠易激综合征常需完成结肠镜、乳糖不耐受试验、钙卫蛋白检测等排除器质性疾病,部分患者需进行氢呼气试验。

5、治疗侧重

肠道功能紊乱以调整饮食、缓解压力为主。肠易激综合征需针对性使用解痉剂如匹维溴铵片、调节菌群药物如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严重者需心理干预或抗抑郁治疗。

建议存在持续胃肠不适者记录症状日记,避免摄入产气食物如豆类、洋葱等,规律作息。若症状影响生活质量或出现报警征象如体重下降、便血,应及时进行胃肠镜检查明确诊断。日常可尝试低FODMAP饮食,配合腹部按摩缓解症状。

消化内科肠易激综合征的重要特征是什么

陈国栋
陈国栋副主任医师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肠易激综合征的重要特征主要有反复发作的腹痛、排便习惯改变、腹胀、排便后症状缓解、症状持续超过3个月。肠易激综合征是一种功能性胃肠病,通常与胃肠动力异常、内脏高敏感性、肠道菌群失调、精神心理因素、饮食刺激等因素有关。

1、反复发作的腹痛

腹痛是肠易激综合征的核心症状,多位于下腹部,呈痉挛性或钝痛,进食后可能加重,排便后常缓解。疼痛程度可从轻度不适到剧烈绞痛,通常不会在夜间睡眠中发作。腹痛可能与肠道平滑肌异常收缩、内脏神经敏感度增高有关,部分患者存在脑-肠轴调控紊乱。

2、排便习惯改变

患者可表现为腹泻型、便秘型或混合型排便异常。腹泻型患者每日排便超过3次,粪便呈稀水样;便秘型患者每周排便少于3次,粪便干硬;混合型两者交替出现。排便急迫感、排便不尽感常见,但粪便中不应出现脓血或大量黏液。

3、腹胀

超过80%患者存在腹胀感,下午和晚间加重,可能伴随腹部膨隆。这与肠道气体产生过多、传输障碍有关,部分患者存在小肠细菌过度生长。腹胀程度与实际肠道积气量往往不成正比,提示存在中枢感觉放大现象。

4、排便后症状缓解

腹痛或腹胀通常在排便后显著减轻,这是区别于器质性病变的重要特征。症状缓解可能与肠道压力释放、5-羟色胺等神经递质调节有关。但部分便秘型患者排便后可能出现短暂腹痛加重。

5、症状持续超过3个月

诊断需满足症状反复发作且每周至少1天出现症状,持续超过3个月。症状往往因压力、饮食不当诱发,女性月经期可能加重。病程中症状可自发缓解或加重,但总体不会进行性恶化。

肠易激综合征患者需保持规律饮食,避免过度摄入产气食物如豆类、碳酸饮料,限制高脂肪、辛辣刺激食物。建议记录饮食日志识别诱发食物,适当补充可溶性膳食纤维如燕麦。规律有氧运动有助于改善肠道蠕动,心理疏导对缓解症状有重要作用。症状加重时应及时就医排除其他器质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