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后有什么注意事项

关键词: #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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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瞳后需注意避免强光刺激、减少近距离用眼、防止眼部外伤、遵医嘱用药、观察不良反应。散瞳是眼科常用的检查或治疗手段,通过药物使瞳孔扩大,可能影响视力调节功能。
散瞳后瞳孔无法自然收缩,强光直射可能导致视网膜损伤。外出时应佩戴墨镜或遮阳帽,室内避免直视灯具或电子屏幕。若出现畏光加重、眼痛等症状需及时复诊。
睫状肌麻痹期间近距离视物模糊,6-8小时内不宜阅读、使用电子设备或精细作业。可闭眼休息或远眺,青少年患者需家长监督用眼行为,防止跌倒碰撞。
瞳孔散大期间深度觉减弱,应避免驾驶、高空作业及剧烈运动。儿童需专人看护,防止玩具或尖锐物品触碰眼睛。若发生眼睑红肿、分泌物增多需警惕感染。
按医嘱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干涩,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禁止自行使用缩瞳药或抗青光眼药物如毛果芸香碱滴眼液。糖尿病患者需监测血糖,慎用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观察是否出现恶心、头痛等全身反应,或视物变形、持续眼红等局部症状。使用阿托品凝胶者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心动过速,应及时联系医生处理。
散瞳后4-6小时避免强光环境,儿童瞳孔恢复需12-24小时。期间保持眼部清洁,勿揉眼,饮食宜清淡。若出现持续视物模糊超过48小时、眼压升高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就医复查眼底。定期散瞳检查者需记录每次药物反应,便于医生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