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冰箱存放过久的肉类可能因腐败或致病菌滋生导致食物中毒,是否可食用需结合储存条件、时间及肉质变化综合判断。
1、冷藏期限
鲜肉冷藏保存不宜超过3天,冷冻肉建议在3-6个月内食用完毕。超过期限可能发生蛋白质变性或脂肪氧化。
2、感官检查
出现黏液、霉斑、明显变色或酸败气味时绝对禁止食用,即使高温烹煮也无法完全消除毒素。
3、储存温度
冷藏室需保持4℃以下,冷冻室应低于-18℃。温度波动会导致冰晶反复形成,加速肉质劣变。
4、包装状态
真空包装可延长保质期1-2倍,但开封后需尽快食用。反复解冻会促进微生物繁殖。
建议将肉类分装密封保存并标注日期,烹饪前充分观察质地与气味,出现任何异常均应丢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