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高血压患者在规范用药期间可以正常生育,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药方案,主要影响因素有药物类型、血压控制情况、妊娠风险评估、胎儿安全性监测。
部分降压药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致畸,妊娠前需替换为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妊娠安全药物。
孕前3-6个月需将血压稳定在130/80毫米汞柱以下,避免妊娠期高血压加重导致胎盘供血不足。
需排查继发性高血压病因,评估心肾功能及靶器官损害程度,重度高血压患者妊娠风险较高。
妊娠后需加强超声检查和胎心监护,警惕降压药可能导致的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减少。
计划妊娠前应至心血管科与产科联合门诊评估,妊娠期间严格监测血压并避免使用利尿剂类降压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