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甲减恢复正常后是否需要继续服药需根据甲状腺功能复查结果决定,主要影响因素有促甲状腺激素水平、抗体状态、妊娠阶段及既往病史。
若促甲状腺激素持续稳定在妊娠期特定参考范围内,可考虑减量或停药;若存在波动则需维持治疗。定期监测需每4-6周进行一次。
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阳性者复发风险较高,即使指标正常也可能需要小剂量维持,以预防妊娠中晚期甲减复发影响胎儿神经发育。
孕12周后胎儿甲状腺开始功能化,对母体激素依赖降低,但完全停药可能增加早产风险,需结合孕周调整方案。
孕前已确诊临床甲减或接受放射性碘治疗者,产后仍需终身替代治疗;单纯妊娠期亚临床甲减恢复后可尝试停药观察。
建议严格遵循内分泌科医嘱调整用药方案,停药后仍需每月复查甲状腺功能至产后6个月,日常注意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适量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