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出现或加重的心脏疾病,主要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等。
1、先天性心脏病
孕妇在妊娠前已存在心脏结构异常,妊娠期血容量增加可能加重心脏负担。表现为活动后心悸、气促,严重者可出现紫绀。治疗需限制活动,必要时使用地高辛、呋塞米等药物控制症状。
2、风湿性心脏病
既往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损害,妊娠期血流动力学改变可诱发心力衰竭。常见二尖瓣狭窄,表现为呼吸困难、咯血。治疗包括限制钠盐摄入,使用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等药物。
3、妊娠期高血压性心脏病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引起的心脏负荷过重,多发生在妊娠晚期。表现为突发呼吸困难、端坐呼吸。需立即降压治疗,常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药物,必要时终止妊娠。
4、围产期心肌病
妊娠最后一个月至产后5个月内发生的原因不明心肌病变。表现为心力衰竭症状,治疗包括严格限盐、使用利尿剂、血管扩张剂等药物,部分患者需机械辅助循环支持。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应定期产检,保持低盐饮食,避免过度劳累,出现心慌、气促等症状及时就医,由产科和心内科医生共同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