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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通常在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毫升/分钟或出现严重并发症时需开始透析治疗。
透析时机的判断需结合临床症状与实验室指标。当患者出现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容量负荷过重导致心力衰竭、尿毒症脑病或心包炎等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时,无论肾小球滤过率数值如何都需立即透析。对于尚未出现急危重症的患者,若肾小球滤过率持续低于15毫升/分钟且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皮肤瘙痒等尿毒症症状,或存在难以纠正的贫血、营养不良等慢性并发症,也应考虑启动透析治疗。部分糖尿病患者因并发症风险较高,可能在肾小球滤过率20毫升/分钟左右提前干预。
少数特殊情况需个体化评估。如高龄患者或合并多种基础疾病者,若症状轻微且营养状态稳定,可在严密监测下适当延缓透析;而妊娠期尿毒症患者为保障胎儿安全,可能需更早开始透析。急性肾损伤导致的尿毒症若短期内无法恢复肾功能,也需临时透析支持。
透析方式选择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具体方案需由肾内科医生根据患者血管条件、残余肾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等综合制定。建议尿毒症患者定期监测肾功能指标,出现水肿加重、呼吸困难、意识改变等症状时及时就医,日常生活中需严格控制水分摄入,限制高钾高磷食物,保持规律作息以延缓病情进展。
高龄尿毒症患者是否能承受血液透析需结合个体健康状况评估,多数情况下可以耐受,但需警惕心血管并发症等风险。
高龄尿毒症患者若心肺功能相对稳定,通常能耐受规律血液透析。透析可替代肾脏清除体内代谢废物和多余水分,改善电解质紊乱。临床常见80岁以上患者通过调整透析频率和脱水量获得较好生存质量。透析前需完善心脏超声、血管条件评估,采用个性化抗凝方案,过程中密切监测血压变化。高龄患者透析后常见乏力、肌肉痉挛等不适,可通过调整透析液钠浓度、补充左卡尼汀缓解。
合并严重心力衰竭、难以纠正的低血压或活动性出血的高龄患者,透析风险显著增加。这类患者可能需要改为腹膜透析或保守治疗。部分存在严重血管钙化的患者,动静脉瘘建立困难,需考虑长期导管置入的感染风险。认知功能障碍患者对透析耐受性更差,需家属协助决策。
高龄尿毒症患者开始透析前需全面评估营养状态、并发症及预期寿命。建议家属陪同参与透析方案制定,注意控制透析间期体重增长在干体重的3-5%以内。透析期间需定期监测血红蛋白、甲状旁腺激素等指标,及时纠正肾性贫血和矿物质骨代谢异常。日常应保证优质蛋白摄入,限制高钾食物,预防透析相关性低血压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