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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低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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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低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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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
王青 临汾市人民医院 主任医师
肺结核低烧时,要根据具体原因和病情予以对症处理。肺结核常有结核的中毒症状,例如午后低热,此时通过予以规范的足疗程抗结核药物治疗,以控制其肺部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程度,此种低热多能自行缓解。一般肺结核的低热症状多于清晨或是晚间逐渐地消退,但要注意如果肺结核患者上午也有低热的现象,此时还需要复查血常规、相关病原学检查以及肺CT。因为部分肺结核有可能合并有细菌性肺部混合感染,在抗结核治疗同时还需要加用抗生素消炎,配合必要的物理降温等处理。如果合并结核性胸腔积液,还需要闭式引流。另外,一定要注意休息,多喝些温水,增强营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等,此些措施更有利于肺结核病情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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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发性肺结核患者能否上班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传染性决定。活动期具有传染性的患者需隔离治疗,病情稳定且痰菌转阴后可逐步恢复工作。

处于活动期的继发性肺结核患者通常会出现持续咳嗽、咳痰、低热、盗汗等症状,痰涂片检查可能显示结核分枝杆菌阳性,此时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这类患者应严格进行抗结核治疗,常用药物包括异烟肼片、利福平胶囊、吡嗪酰胺片等,治疗期间需居家隔离,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传染期患者从事工作可能导致结核杆菌通过飞沫传播,对同事及公众健康构成威胁,同时过度劳累可能加重肺部病灶进展。

经过规范治疗2-3个月后,若痰菌检查连续三次阴性,胸部影像学显示病灶吸收,症状明显改善,则传染性显著降低。此时经医生评估可考虑恢复轻体力工作,但应避免高强度劳动、熬夜或接触粉尘环境。建议选择通风良好的办公场所,工作时佩戴口罩,每日工作不超过6小时,期间仍需持续完成6-9个月的抗结核疗程。合并糖尿病、矽肺等基础疾病者需延长休养时间。

恢复工作后应定期复查胸部CT和痰检,注意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A,保持每天8小时睡眠。如出现咯血、体重骤降等症状需立即停工就医。从事教育、餐饮、医疗等职业者,须获得疾控中心出具的复工证明后方可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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