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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好转后通常不能自行停止用药,需严格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精神分裂症属于慢性精神障碍,复发风险较高,突然停药可能导致症状反弹或病情恶化。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分为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三个阶段。急性期以控制阳性症状为主,常用药物包括利培酮片、奥氮平片、阿立哌唑片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症状缓解后需进入至少6个月的巩固期治疗,此阶段药物剂量通常维持原量。维持期治疗可逐渐减量,但多数患者需长期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预防复发。减药过程需每3-6个月评估一次,观察有无情感迟钝、睡眠变化等早期复发征兆。
少数经规范治疗5年以上无复发的患者,在脑影像学检查显示结构性异常改善、社会功能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医生可能尝试逐步停药。但停药后仍需密切监测,90%以上患者在症状完全消失后仍需持续用药。擅自停药会导致多巴胺受体超敏反应,可能诱发更严重的幻觉妄想症状。部分患者因药物副作用自行减药时,可能出现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等撤药反应。
建议患者定期复查血药浓度、肝肾功能及代谢指标,配合认知行为治疗改善社会功能。家属需监督服药并记录病情变化,避免饮酒、熬夜等诱发因素。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如体重增加、泌乳素升高等,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方案而非自行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