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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适用于尿毒症慢性肾脏病5期(终末期肾病)。临床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分期,5期患者GFR小于15毫升/分钟时需进行透析治疗。
1、分期标准慢性肾脏病分为1至5期,5期即尿毒症期,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毫升/分钟,伴随水电解质紊乱、代谢废物蓄积等症状。
2、适应症符合5期诊断且存在严重高钾血症、顽固性水肿、尿毒症脑病或心包炎时需立即透析,部分4期患者在GFR接近15毫升/分钟时也可提前干预。
3、禁忌情形严重低血压、活动性出血、未经纠正的休克患者暂不宜透析,需先稳定生命体征。
4、替代方案可考虑腹膜透析或肾移植,但需评估血管条件、腹腔状态及配型结果。
透析期间需严格限制水分及高钾食物摄入,定期监测血压和血红蛋白水平,配合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纠正肾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