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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后恶心呕吐通常在放疗结束后1-2周内消失,具体时间因人而异。
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与放射部位、剂量及个体耐受性有关。头颈部、腹部等敏感区域放疗更易引发胃肠反应,症状可能在放疗后立即出现,持续3-7天逐渐缓解。部分患者因胃肠黏膜修复较慢或合并化疗,症状可能延长至10-14天。治疗期间使用止吐药物如昂丹司琼注射液、格拉司琼透皮贴剂等可缩短症状持续时间。同步补充维生素B6、调整少食多餐的饮食模式也有助于减轻不适。
极少数患者因放射性肠炎或自主神经功能紊乱,恶心呕吐可能持续超过1个月。若伴随严重腹痛、呕血或体重快速下降,需警惕肠梗阻或消化道出血等并发症,此时需通过胃肠减压、静脉营养等干预措施控制症状。长期不缓解者应完善胃肠镜或CT检查排除其他病因。
建议放疗期间保持清淡饮食,避免高脂、辛辣食物,餐后保持坐位30分钟。可尝试含姜片、薄荷茶等自然止吐方法。若症状持续超过2周或加重,应及时复查血常规和电解质,医生可能调整止吐方案或给予质子泵抑制剂保护胃肠黏膜。适当进行散步等低强度活动有助于促进胃肠蠕动,但避免空腹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