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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梗塞患者一般可以输液,但需严格遵循医嘱并监测心功能。输液治疗可能用于纠正电解质紊乱、补充血容量或给予急救药物,但过量输液可能加重心脏负担。
急性心肌梗塞发作期常需静脉输液维持生命体征,如使用硝酸甘油缓解心绞痛、吗啡镇痛,或补充生理盐水维持血压。此时输液速度需精确控制,避免增加心脏前负荷。部分患者需通过静脉注射抗凝药物防止血栓扩大,如肝素或替格瑞洛。重症监护中输液量通常限制在每日1500-2000毫升,同时监测中心静脉压和尿量。
合并心力衰竭时需谨慎输液,快速大量补液可能诱发急性肺水肿。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输液量应进一步减少,避免水钠潴留。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期间,需同步调整输液方案。对休克患者需在血流动力学监测下进行液体复苏,优先选择胶体液而非晶体液。
心肌梗塞患者所有输液治疗均须在心电监护下进行,家属应配合医护人员记录出入量。恢复期患者如无并发症可逐步减少输液,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日常需控制钠盐摄入,定期复查心电图和心脏超声,出现呼吸困难或下肢水肿应立即就医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