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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三次后是否还能再次剖腹产需要结合个体情况评估,通常需谨慎考虑。多次剖腹产可能增加子宫破裂、胎盘异常等风险,但并非绝对禁忌。
对于子宫瘢痕愈合良好、无严重并发症的女性,在医生严密监测下可能允许第四次剖腹产。需通过超声评估子宫下段厚度,若超过3毫米且无薄弱区,风险相对可控。孕期需加强产检频率,重点关注胎盘位置及瘢痕处肌层连续性。分娩时机一般选择孕38-39周,避免自然临产导致的宫缩压力。
若既往剖腹产存在子宫切口愈合不良、术后感染史,或本次妊娠合并完全性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情况,再次手术风险显著增高。子宫瘢痕处肌层厚度不足2毫米时,妊娠中晚期发生子宫破裂概率较大。此类情况可能需要多学科会诊,甚至考虑终止妊娠或术中同时行子宫切除术。
建议有多次剖腹产史的孕妇在孕前进行专业咨询,完善子宫三维超声等评估。妊娠期间严格遵医嘱进行针对性检查,出现异常腹痛或阴道流血立即就医。产后需落实可靠避孕措施,避免短时间再次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