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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过速患者能否进行无痛人流需根据具体病因和心脏功能评估决定。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心律失常类型、基础心脏疾病、麻醉风险评估、术前用药控制情况及术中监护条件。
1、心律失常类型:
窦性心动过速在排除发热、贫血等诱因后,通常不影响手术;而室上性心动过速或房颤等需先控制心室率。阵发性室速等恶性心律失常需推迟手术直至病情稳定,必要时需心内科会诊调整抗心律失常方案。
2、基础心脏疾病:
合并冠心病、心肌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时,麻醉风险显著增加。需通过心电图、心脏超声等评估心功能分级,射血分数低于40%者需谨慎。甲状腺功能亢进继发的心动过速需先控制甲功。
3、麻醉风险评估:
丙泊酚等静脉麻醉药可能加重心率波动,需选择对循环影响小的药物组合。麻醉前需建立有创动脉血压监测,备好艾司洛尔等急救药物。严重心动过速(>140次/分)需暂缓麻醉。
4、术前用药控制:
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可术前规律服用控制心率,但需警惕麻醉协同作用导致的低血压。地高辛等正性肌力药物需监测血药浓度。急性发作期需先用腺苷等药物转复心律。
5、术中监护条件:
需配备除颤仪和临时起搏设备,持续监测ST段变化。手术时长控制在15分钟内为宜,避免长时间麻醉导致循环抑制。术后需在复苏室观察至心率血压稳定。
建议术前完善24小时动态心电图和心肌酶谱检查,选择具备心脏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术中可采用局部麻醉复合镇静的替代方案,术后避免饮用含咖啡因饮品,保持每日心率监测记录。合并贫血者需及时纠正血红蛋白水平,睡眠不足可能加重心律失常,需保证7小时以上睡眠。恢复期出现心悸、胸闷等症状需立即心内科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