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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疹的症状主要包括皮肤红斑、瘙痒、丘疹和水疱,按发展顺序可分为早期局部发红、进展期扩散伴脱屑、严重时出现渗液或脓疱。
1、早期表现初期多为边界清晰的红色斑块,轻度隆起于皮肤表面,常伴有灼热感或轻微瘙痒,常见于接触性皮炎或日晒伤。
2、进展期表现红斑范围扩大并融合成片,出现针尖至粟粒大小的丘疹,皮肤干燥脱屑,瘙痒加剧,多见于湿疹或银屑病急性发作。
3、渗出阶段疹区出现透明或浑浊渗液,形成黄色结痂,皮肤肿胀明显,可能提示细菌感染或重症药疹,需警惕发热等全身症状。
4、慢性改变长期未愈的红疹会导致皮肤增厚、色素沉着或苔藓样变,常见于慢性荨麻疹或神经性皮炎,夜间瘙痒尤为显著。
出现红疹后应避免搔抓,穿着透气棉质衣物,记录可疑接触物并及时就诊皮肤科,急性期可用冷敷缓解瘙痒。
面部接触性皮炎可通过避免过敏原、外用药物、口服药物、光疗等方式治疗。面部接触性皮炎通常由化妆品成分、金属饰品、植物接触、职业暴露等原因引起。
1、避免过敏原立即停用可疑化妆品或接触物,使用温和无刺激的洁面产品,冷敷缓解红肿瘙痒症状。
2、外用药物急性期可遵医嘱使用氢化可的松乳膏、他克莫司软膏、吡美莫司乳膏等,渗出明显时配合硼酸溶液湿敷。
3、口服药物瘙痒严重者可短期服用氯雷他定、西替利嗪或依巴斯汀等抗组胺药,严重病例需系统使用泼尼松。
4、光疗顽固性病例可采用窄谱中波紫外线治疗,需在专业皮肤科医师指导下进行,注意避光防护。
治疗期间避免搔抓患处,选择无香料无酒精的保湿霜修复皮肤屏障,若症状持续加重需及时复诊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