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后段玻璃体切除术的禁忌证有哪些

眼后段玻璃体切除术的禁忌证主要包括严重全身性疾病未控制、活动性眼部感染、角膜内皮功能失代偿、极晚期青光眼以及眼球结构严重破坏。
未控制的严重心血管疾病、凝血功能障碍或全身感染患者不宜手术。此类患者术中可能出现大出血、血栓形成或感染扩散,术前需由内科医生评估调整治疗方案。糖尿病血糖未达标者需先控制血糖至稳定范围。
活动性结膜炎、角膜炎或眼内炎患者禁止手术。感染可能因手术操作扩散至玻璃体腔,导致眼内炎加重。需先使用抗生素控制感染,待炎症消退后重新评估手术时机。
角膜内皮细胞计数低于800个/平方毫米或存在大泡性角膜病变者禁忌手术。术中灌注液和器械操作可能加重角膜水肿,导致术后角膜失代偿。此类患者需优先考虑角膜移植联合手术。
视神经萎缩且眼压持续高于30mmHg的绝对期青光眼患者手术风险极高。玻璃体切除可能进一步破坏残存视功能,通常建议采用睫状体破坏性手术控制眼压。
严重眼外伤致眼球塌陷、广泛脉络膜脱离或视神经离断者无手术意义。术前需通过B超和CT评估眼球结构完整性,避免徒劳手术加重患者痛苦。
拟接受玻璃体切除术的患者术前需完善全身及眼部检查,包括血压监测、凝血功能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查和角膜内皮显微镜评估。术后三个月内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保持清淡饮食并控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视力变化,出现眼红、眼痛或视力骤降需立即复诊。高度近视患者需特别注意避免揉眼和碰撞,建议佩戴护目镜防护。定期进行眼底检查有助于早期发现视网膜病变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