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孕妇需要做B超

妇幼保健编辑 医路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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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孕妇

孕妇在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通常需要做B超检查,但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需增加检查频次。高危因素主要包括高龄妊娠、多胎妊娠、既往不良孕产史、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胎儿发育异常风险等。

1、高龄妊娠

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妊娠并发症的概率较高。建议在孕11-13周进行NT检查,孕18-24周完成系统超声筛查,必要时需结合无创DNA或羊水穿刺进一步评估。高龄孕妇还可能出现胎盘功能减退,孕晚期需通过B超监测羊水量及脐血流情况。

2、多胎妊娠

双胎或三胎孕妇发生早产、胎儿生长受限的概率显著增加。孕早期需通过B超确认绒毛膜性,单绒双胎需每2-4周监测胎儿发育及双胎输血综合征迹象。多胎孕妇在孕晚期还需定期评估宫颈长度,预测早产风险。

3、不良孕产史

曾有流产、胎停育或出生缺陷儿生育史的孕妇,需在孕6-8周通过B超确认胚胎位置及存活情况。既往有子痫前期史的孕妇,从孕16周起需每4周监测子宫动脉血流。若前次妊娠合并胎盘植入,本次孕中期需重点筛查胎盘附着情况。

4、妊娠合并症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需在孕32周后每2-4周评估胎儿腹围及羊水指数,防范巨大儿风险。高血压孕妇需通过脐动脉血流监测预测胎儿缺氧可能。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孕早期需排除胎儿心脏传导阻滞。

5、胎儿异常风险

产前筛查提示高风险或超声发现软指标的孕妇,需转诊至产前诊断中心进行针对性检查。孕期接触致畸物的孕妇,需在孕18-24周完成胎儿结构系统筛查。发现胎儿生长受限时,需每2周监测脐血流及胎儿生物物理评分。

常规产检中,所有孕妇均需在孕7-8周确认宫内妊娠,孕11-13周完成NT检查,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存在上述高危因素者应根据医生建议增加检查次数,必要时结合超声多普勒、胎儿心电图等辅助手段。孕期需保持均衡饮食,每日补充0.4-0.8毫克叶酸,避免剧烈运动但可进行散步等低强度活动,出现腹痛或阴道流血需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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