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矮小干预的最佳年龄通常在3岁至青春期前,具体时机与生长激素分泌阶段、骨龄发育、遗传因素及基础疾病控制情况密切相关。
3-12岁是生长激素治疗黄金期,此阶段骨骨骺未闭合,外源性生长激素可有效促进线性生长。需通过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检测评估激素水平。
骨龄比实际年龄落后2年以上时干预效果更佳。需每半年监测腕部X线片,若骨龄接近闭合则失去干预意义。
家族性矮小儿童建议4-6岁启动评估,排除Turner综合征等遗传病后,可尽早进行营养运动联合干预。
慢性肾病、先天性甲减等继发性矮小,需在原发病稳定后立即干预,通常不晚于8岁。
建议定期监测生长曲线,保证每日500毫升牛奶及适量跳跃运动,所有干预措施需在儿科内分泌科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