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停药需满足血糖长期稳定达标、无严重并发症、胰岛功能部分恢复及医生综合评估同意等条件。
空腹血糖持续低于7.0mmol/L且餐后血糖低于10.0mmol/L,糖化血红蛋白稳定在7%以下达3-6个月,可通过动态血糖监测确认稳定性。
未出现糖尿病肾病、视网膜病变等微血管并发症,或已存在的并发症处于稳定期,心血管风险因素如血压血脂得到有效管理。
C肽检测显示胰岛β细胞保留部分功能,在减少药物剂量期间仍能维持血糖稳定,提示存在自主调节能力。
医生会结合患者年龄、病程、生活方式改善程度及用药史进行判断,通常需经历药物减量过渡期,不可自行骤停。
停药后仍需坚持饮食控制、规律运动和血糖监测,每3个月复查糖化血红蛋白,发现血糖波动需及时复诊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