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严格控糖并接受专业管理。主要考虑因素包括血糖控制水平、并发症风险、胎儿监测及多学科协作。
计划妊娠前需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并发症筛查,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肾病等可能因妊娠加重,建议提前干预。
孕期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3.3-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mmol/L,可遵医嘱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口服降糖药影响胎儿。
妊娠期需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及胎心监护,糖尿病孕妇胎儿畸形概率略高,需重点排查心脏、神经系统发育异常。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血管病变等需在38-39周计划分娩,新生儿出生后需监测低血糖风险。
建议备孕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适度运动及均衡饮食,产后仍需持续监测血糖变化并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