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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情况下既往有两次人工流产和一次药物流产史的女性仍可考虑药物流产,但需由医生评估子宫恢复情况及妊娠状态。
1、子宫条件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健康子宫,既往流产次数增加可能影响子宫内膜修复,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孕囊位置及子宫形态。
2、孕周限制药物流产仅适用于早期妊娠,超过7周孕囊过大可能导致不全流产,需结合末次月经和B超结果综合判断。
3、健康风险重复流产可能增加宫腔粘连、感染等并发症概率,医生会评估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指标排除禁忌证。
4、生育需求如有未来生育计划,需考虑多次流产对生育力的潜在影响,必要时可选择其他避孕方案。
建议尽早就医进行妇科检查和超声评估,药物流产须在医生监督下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流产后需复查确保妊娠组织完全排出。
胎盘下缘达宫颈口可能由子宫形态异常、多次妊娠史、胎盘附着位置异常、子宫内膜损伤等原因引起。
1. 子宫形态异常先天性子宫畸形或子宫肌瘤可能导致胎盘附着位置偏低,表现为孕早期无痛性阴道出血,可通过超声检查确诊。
2. 多次妊娠史既往有剖宫产或人工流产史者,子宫内膜基底层受损可能影响胎盘正常着床,需通过减少活动量进行保守治疗。
3. 胎盘附着异常可能与绒毛膜发育异常有关,常伴随孕期反复出血,可遵医嘱使用黄体酮胶囊、地屈孕酮片、烯丙雌醇片等药物维持妊娠。
4. 子宫内膜损伤宫腔操作史导致内膜修复不全时,胎盘可能向血供丰富的宫颈口延伸,需密切监测胎盘位置变化,必要时进行宫颈环扎术。
建议孕妇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定期进行超声检查监测胎盘位置变化,出现阴道流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