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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灌注化疗的方法主要有腹腔置管灌注、术中直接灌注、经皮穿刺灌注、腹腔热灌注化疗。
1、腹腔置管灌注通过手术放置腹腔导管,将化疗药物直接注入腹腔。适用于需多次灌注治疗的患者,如卵巢癌腹膜转移。
2、术中直接灌注在肿瘤切除手术中,将加热的化疗药物直接灌注到腹腔。常用于胃癌、结直肠癌腹膜转移的术中辅助治疗。
3、经皮穿刺灌注通过超声或CT引导穿刺,将化疗药物一次性注入腹腔。适用于无法手术的晚期患者,操作创伤较小。
4、腹腔热灌注化疗将加热至42℃的化疗药物循环灌注腹腔,利用热效应增强药物渗透性。多用于恶性腹水或腹膜癌的治疗。
具体方案需根据肿瘤类型、分期及患者身体状况制定,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
放疗中间停一个星期通常不建议。放疗的连续性对治疗效果有重要影响,中断可能导致肿瘤细胞重新增殖或降低疗效,具体需结合肿瘤类型、分期及患者身体状况综合评估。
1、肿瘤控制风险放疗通过持续抑制肿瘤细胞分裂发挥作用,中断一周可能使残留细胞恢复活性,增加局部复发概率,尤其对快速增殖型肿瘤影响显著。
2、疗效降低分次放疗的设计基于肿瘤氧合与正常组织修复的时间差,计划外停顿会破坏生物等效剂量积累,可能需重新计算剂量或延长总疗程。
3、症状反弹部分患者放疗期间症状缓解依赖持续照射,如骨转移疼痛或压迫症状,中断可能导致症状反复,需临时增加镇痛药物干预。
4、特殊情况例外严重放射性皮炎、骨髓抑制等并发症时,医生可能主动暂停放疗并给予对症处理,待副作用缓解后继续治疗,此时需严格遵循医嘱。
若因不可抗力需中断,应及时与放疗团队沟通调整方案,期间注意营养支持与感染预防,避免剧烈运动加重潜在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