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性心动过速多数情况下无须进行阿托品试验,是否需要该检查主要取决于病因排查需求。
运动、情绪紧张或咖啡因摄入等生理性因素引起的窦性心动过速,通常通过消除诱因即可缓解,无须特殊检查。
某些药物如支气管扩张剂、抗抑郁药可能导致心率增快,停药后症状多可改善,一般无须阿托品试验。
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等疾病引发的窦速需治疗原发病,阿托品试验仅用于怀疑窦房结功能异常时。
心肌炎、心力衰竭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出现持续窦速时,需通过心电图、心脏超声等评估,阿托品试验非首选。
建议存在不明原因持续心悸或伴随胸痛、晕厥者及时心内科就诊,由医生评估是否需行阿托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