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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8周合并高血糖时,若存在胎儿窘迫、胎盘功能减退等医学指征,通常可以要求催产。单纯高血糖未合并其他异常时,一般不建议提前干预。
妊娠期高血糖可能增加胎儿宫内缺氧、巨大儿等风险。当超声提示羊水过少、胎心监护异常或孕妇出现血压升高等情况时,医生会评估宫颈条件,选择静脉滴注缩宫素或前列腺素制剂等催产方式。此时催产有助于降低胎儿不良结局概率,需在严密监测血糖及胎心情况下进行。
若无明确产科指征,妊娠38周的高血糖孕妇通常建议继续待产。可通过调整胰岛素剂量、加强血糖监测及饮食控制维持血糖稳定。过早催产可能增加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风险,尤其胎肺成熟度不足时更需谨慎。临床决策需结合糖化血红蛋白水平、胎儿生长趋势等综合判断。
妊娠晚期应每周进行胎心监护及超声检查,出现胎动减少、持续高血糖或阴道流血等情况需立即就医。分娩后新生儿需监测血糖,产妇产后6-12周需复查糖耐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