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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洗澡需根据伤口恢复情况决定,通常术后1-2周可淋浴,避免盆浴或搓洗伤口。
剖腹产术后初期伤口未完全愈合时,建议采用擦浴方式清洁身体。使用温水拧干的毛巾轻轻擦拭非伤口区域,避开腹部手术部位。术后1周左右,若伤口无红肿渗液且愈合良好,可在医生评估后尝试短时间淋浴。淋浴时水温保持38-40℃,时间控制在5-10分钟,避免水流直接冲击伤口。选择无刺激性的中性沐浴露,清洗后立即用干净毛巾蘸干伤口周围水分,保持局部干燥。术后2周内禁止盆浴、坐浴或使用浴缸,防止污水浸泡伤口导致感染。
若伤口出现疼痛加剧、渗血渗液、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洗澡并就医检查。洗澡后观察伤口敷料是否潮湿,必要时更换无菌敷料。日常可选择防水伤口贴临时保护,但不宜长时间覆盖。哺乳期产妇需注意保暖,洗澡后及时穿衣避免受凉。产后体质较弱者建议家属陪同协助,防止浴室滑倒。
剖腹产术后恢复期间应选择宽松棉质衣物减少摩擦,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促进伤口愈合。如对伤口护理存在疑虑,建议咨询产科医生或专业护理人员指导。